房产公证和过户区别

江都房产网    2022-11-01    137

1、服务对象不同。房产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而过户是指将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买房人的名字。

2、产生效果不同。房产公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能产生过户的效力,仅起一个证明的作用,而房产过户在房管局办理,房子一定要完成过户才是买方的,所有权才真正属于买方。

3、使用范围不同。公证不是房屋买卖的必定程序,只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而过户是房屋买卖的必定程序。一般情况,买卖合同不论公证与否,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公证与否在自己决定,但继承房产办理过户、赠与房产办理过户、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这四类房产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

1、房产继承。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具体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

2、立遗嘱。房产所有人为了妥当处理名下房产而设立遗嘱,这时是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赠与房产。赠与人将名下的合法房产赠与给他人,同样需要办理公证才可以,因为只有经过了公证,才能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真实、合法的。

4、涉外转移房产。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若涉及到别的国家或者港澳台地区,也必须办理公证,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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