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江都房产网    2020-12-24    562

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说明后面的钱是你们借你父亲交的话,在法律上视为你父亲自己拿钱交的。

4、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一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

5、办理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去,如老人确实年高,可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你家办理。但建的指导下进行好。

在房屋使用权继承方面,是不分什么央产房和普通房的,对于部队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申请法院确认使用权的归属,再进行继承的认定。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申请人有本市的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

4、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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