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

江都房产网    2021-01-18    313

如果在宁波市六区已经有1套住房,并且房贷未结清的话,居民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话,那么是算作二套房,根据规定,宁波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另外,根据《补充通知》提出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宁波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1、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2套。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3、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4、头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头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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