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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的,不受套数限制,但补助金额受最高额限制,即合计申请自住住房置业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2、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个数受最高额限制,即合计申请置业补助的车位(车库)最高限额3个。
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一手车位(车库)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各区(含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置业补助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1、农民工就是具有农村户籍的务工人员,包括泸州市内和市外农村户籍。
2、退役军人就是已经退出现役的军人,不限制退役年限,包括泸州市内和市外退役军人。
3、高校毕业生就是从毕业时间起计算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包括泸州市内和市外高校毕业生。
4、外地来泸就业创业人员就是指非泸州市户籍人员。
置业补助以购买时间分为四个标准。
一是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3%;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3000元/个。
二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2%;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2000元/个。
三是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1%;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1000元/个。
是在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的,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每户不超过10万元置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