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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海南本地户口购房限购2套,首付最低30%。
2、省外户口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至5年的社保或个税可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一套,首付不低于70%。
3、通过海南人才引进落户的海南户口,享有海南原始本地居民同等政策待遇,购房可够2套,首付最低30%。
4、居住证+海南社保落户的海南户口购房仍需缴纳2年至5年的个税或社保,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一套,首付不低于70%。
1、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2、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3、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7、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1、海口市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且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也可以落户。
2、学历范围放宽:2017年8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才可以申请落户,2019年扩大至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
3、年龄范围放宽: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4、其他:在海口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的公司法人代表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可以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