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102-1238
说起离婚,除了感情需要分离,最关键的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房产问题。
尤其现在小夫妻结婚,婚房大多数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那离婚了,房产该怎么分?
婚前买房
0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房屋登记于出资方子女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02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A、房屋登记于出资方子女名下:
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B、房屋登记于另一方子女名下:
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C、房屋登记于双方子女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分共有。
03双方父母均出资A、房屋登记于双方子女名下: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B、房屋登记于一方子女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此文图片由:宝应房地产信息 www.5745.cn 提供!
婚后买房
0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A、房屋登记于出资方子女名下:
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B、房屋登记于对方(或双方)名下:
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0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房屋登记于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
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03双方父母均出资
A、房屋登记于双方子女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房屋登记于一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 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