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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会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违建房会被拆除有补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法的建筑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没有拆迁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建房屋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占地不合法。
这类房屋一般是占用的土地有问题,比如在基本农田上盖房,由于国家对基本农田管控很严格,毕竟我国是人口大国,粮食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因此基本农田是被明确禁止的“红线”,逾越这条“红线”所建设的建筑物,一定予以拆除,即使获得了行政机关审批具有建设许可的房屋,只要占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也会拆除,不过要是通过正常的审批程序因为行政机关的疏漏而获批建造的房屋,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背后的法理是对信赖利益的保护。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法》出台后,所有的建房行为都需要进行审批,拥有建设许可才容许建造房屋。而在之前是不需要建设许可的。但是不能理解成《城乡规划法》出台前的所有没有审批的建设都是不违法的。在认定“违建”时不光看这一部法律,比如《城市规划法》,在还没出台《城乡规划法》时,违反《城市规划法》的也是“违建”。
此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也会构成“违建’,如《消防法》规定建筑要有应急通道和配备消防设施,没有这些消防措施也有可能会被认定成“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