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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它们只是产权证上标注为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时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一类经济使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子有什么区别1、一类经济使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需满五年以后才能够买卖,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2、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区分1、一类经济适用房:国家为了一些家庭收入低,住房保障,土地是一划拨的形式的,买这类房是要有指标的本地户口,家庭年收入不的高于8万,然后还要进行公示一星期,取得经济房住房标准才可以。房本上有体现的,以经济价购买。
2、二类经济适用房:就是房本上写的是以经济适用房管理等字样,区别是一类五年才能上市,二类直接可以。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要交什么税费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契税:1.5%,由买方缴纳;